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也称按疾病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DRGS—PPS)。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首先研究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建立。即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方法,将住院患者按诊断分成若干个DRGS,对每个DRGS分别指定价格,在诊疗全过程中,患者一次性向医院支付该指定价格的费用。
其原理是标准化非常复杂和随机的医疗支付过程,把患者的诊疗过程作为一个整体,医院的收入与实际成本没有任何关系,而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
这是一种相对合理的医疗费用管理方法和相对客观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和阿根廷等国家,也将此作为医疗费用支付的主要方式。这种支付方式的优点是对于医疗保险机构来说,可以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控制支出,并借助预算强迫医疗机构分担经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可以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义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增强成本意识,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人员、设备、技术的无效投入和诱导性消费,探寻最合理最经济的治疗方法,确保治疗的有效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但是此种方式由于现行疾病分类还不是完全科学,不能把疾病的严重程度全部考虑进去,导致同一病种的费用变异过大;医疗机构甚至可以通过多次住院、出院、使同一病案获得多次补偿;测算各种疾病的费用庞大,完善信息系统过程中审查和管理的成本较高。
这种支付方式,我国有很多地区都开始尝试,比如,牡丹江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主要就是采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2006年,卫生部发文在全国7个省市进行单病种收费试点,每个试点限于30个病种,其实这就是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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