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个体私营企业不断增多,私企员工数量猛增,与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日前,大连市政协组织委员就此问题深入调研,了解到当前私营企业员工的参保率非常低下,在抽样调查的98户私营企业中,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多达50户,占抽样调查私营企业总数的51%。
通过调查得知,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私营企业,其主要原因是:对社保意义和作用理解不够,企业老板认为参保会增加企业成本,员工则担心等到退休后到底能不能拿到退休金;私企员工基本上是农民工、临时工和外来打工者,具有不稳定性,给参保带来一定的不便;企业反映交费的最低标准相对于企业的承受力以及员工的工资来说偏高;缺乏促使企业参保的有效的组织措施。
大连市政协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私营企业经营者及其员工参保意识的基础上,要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政府应根据私营企业参保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私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建立私企参保的有效的组织措施;适当降低私营企业参保最低缴费标准,进一步完善缴费办法,可给每个初次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发一张社保缴费卡,终身一个号码,本人持有,像银行存款一样,到哪里都可以续缴,确保保费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大私企参保的强制性,促使私营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对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私营企业用人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不予通过年检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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