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黄山市三区四县全部被列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提前一年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为支持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该市各级财政部门密切会同有关部门,在搞好基数调查、方案设计、基金收缴、养老金发放的同时,积极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申报上级补助资金,全力推进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市实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已达62.66万人,占全市应参保人数(不含在校生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88.66%;全市实际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7.78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共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5544万元,其中,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68万元,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7690万元,收取个人缴费6776万元。各地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三个区财政还出资提高了基础养老金补助水平,使广大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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