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通市通州区财政投入1.4亿元用于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8%,该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基本全覆盖。
2007年通州作为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县(市)之一,区委、区政府连续3年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基本全覆盖作为为民办重点工程全力推进,先后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等惠民利民的政策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集。
凡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区财政对参保人参保费给予补贴,对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的人员,政府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参保补贴;对低收入、低保户及重残人等困难人员,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此外对子女均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老人即可享受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
目前,我区农村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已超过50万,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为17.5万人,发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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