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的防范企业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应收尽收,参保职工的应保尽保。平顶山市社保局稽核科设计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自查表下发给市直500余家缴费单位,组织缴费单位开展缴费基数自查工作。
4-6月份,该局对送达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自查表和有关资料逐一进行了审核,重点审核了双基数单位。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据关系一致的申报单位,签章核准;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瞒报、漏报缴费基数,未达到全员参保的,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讲解和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出审核意见,退回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重审。
稽核科工作人员逐一规范和修正了缴费单位的基数申报工作。通过对全市参保单位开展稽核自查工作,共审核缴费单位500余家,核查双基数单位27家,查出应参保未参保人员50多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参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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