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襄阳市养老保险局获悉,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操作方法已经出台。根据该办法,村主职干部任职不满一年时,可按月享受省财政给予的社保缴费补贴。
2011年7月1日前参加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的人员将其养老关系及所有资金记录(包括个人缴费和省财政补贴)统一移交当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管理,机构为个人建立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并测算相关的待遇水平。2011年7月1日起,在任村主职干部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2000元的任职缴费补贴,记入个人账户;对在一个年度内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任职月数核算发放补贴。
村主职干部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村主职干部离任后,按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缴费。
此前,个人参加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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