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前,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长安区、高陵县及沣渭新区等10个区县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参保。西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具有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享受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现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根据测算,在西安市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将有84万城镇居民受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7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对按600元标准缴费者每人每年增加补贴20元,800元标准缴费者增加补贴30元,10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者增加补贴4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年满60周岁即可领取养老金,多缴多得。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养老保险费收缴管理、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参保人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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