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凡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新农合、医疗救助补偿待遇,单次或当年度累计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今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今后年度将根据新农合筹资能力、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等因素,合理调整筹资标准。参合人员自付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将按分段比例进行补偿。统筹地区外就医按不低于赔付比例的80%赔付,每人每年大病保险赔付的额度为15万元。
截至去年底,我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482.66万人,参合率为99.96%。今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457元,其中个人缴纳95元至100元,政府补助320元至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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