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养殖户经营风险,确保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葫芦岛市于日前在兴城启动养殖业保险试点工作。
此次养殖业保险保费采取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保险的养殖户给予财政保费补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5%,养殖户自身承担20%。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被定为本次试点工作的参保养殖动物,投保时能繁母猪应为经产或妊娠、畜龄在8个月以上,育肥猪体重在20公斤以上,奶牛应为经产或妊娠、畜龄在1年以上(含)7年以下(含),并且日产奶量在20公斤以上。
发生保险赔偿时三种保险的最高赔偿标准为,能繁母猪1000元每/头、育肥猪500元/头、奶牛7000元/头。保险费率均为保险金额的6%,保费分别为能繁母猪60元/头、育肥猪30元/头、奶牛420元/头。投保对象必须实施免疫、加挂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的养殖动物,投保动物一旦死亡,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实施理赔。
由于疫病和自然灾害导致投保动物死亡的,由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理赔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和养殖户。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