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014年还办不办超龄养老保险?针对网友咨询的问题,泸州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据悉,前两年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为解决曾与泸州市辖区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而采取的阶段性措施,均有明确的年龄条件和截止时间。
据介绍,对于已经参保但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超龄人员,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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