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收到芜湖首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按照流程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转汇,办结该笔转移业务。这标志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芜湖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悉,今年年初国家有关部委已正式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参保人员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值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按照该原则处理。真正实现了“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从制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的变换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当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目前,市人社局正抓紧时间对新的软件进行测试和完善,做好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全面启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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