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超百个县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入养老保险 2011年06月07日09:29保定晚报石家庄消息 7月1日,我省超100个县市(区)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或将率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记者2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在对全省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分年龄段普查的基础上,我省正在进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申报工作,首批申报试点将覆盖我省60%县市(区),如申报成功,我省将有超过100个县市(区)在全国率先试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记者还了解到,试点地区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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