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支付,这就是门诊统筹。目前,60岁以上老人100元/年,成年人120元/年,未成年人20元/年是吉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在实施普通门诊制度后,此缴费标准维持不变,而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金的来源。
实施门诊统筹后,门诊统筹医疗费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为600元,每次最高支付100元。每次门诊就医门槛费为10元/次,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其余由个人支付。为做好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吉首市制定了《吉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门诊统筹实行首诊定点管理,参保人员一旦选定居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变更。同时,在门诊医疗费的结算上实现了即时结算,即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据吉首市医保局局长祝宗玉介绍,目前,吉首市参保人可以在镇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峒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乾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溶江卫生院选定首诊居民普通门诊医院,选定后可在所选医院门诊就诊报销。门诊统筹启动后,将进一步降低居民门诊费用,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自2008年启动以来,吉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学生、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城市低保及边缘户等特殊群体的医疗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与此同时,也有效解决了一些问题,如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使百姓们的利益得到维护,很多事情变得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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