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中国海军舰队从西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南宁2月25日电(庞革平、陈露露)今天下午,记者从在南宁举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签署仪式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广西每年将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亿多元,为全区1051万户提供保险额度超过1000亿元的农村住房保险,这意味着全区4000多万农民将从这一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广西从而成为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对全部农村住房进行政策性保险的省份。广西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每年因灾导致农村民房倒塌和毁坏数量巨大,农村群众灾后恢复重建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为帮助农村群众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防范能力,广西积极探索和创新灾害救助的手段和制度,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变单一的政府救灾模式为全社会互助共济的多层次保障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转移灾害风险。根据统保协议,“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和市、县(市)财政按照8︰2的比例,给全区每个农户的一处住房投保10元。当投保农户的被保险住房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时,将获得最高1万元的保险赔偿。
据了解,实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是在广西连续四年由财政全额出资为全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军属、烈属(简称“两属两户”)住房统一购买保险这一惠农政策基础上的扩大和延伸。早在2007年,广西民政、财政和保监部门就在全区“两属两户”中试行住房政策性灾害保险,当年投保64万多户,平均每户保费12元,保险金额19亿多元。
到2010年,广西全区“两属两户”投保户数达到95.8万户。梧州、贺州两市以及部分县(市)也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开展农房政策性保险业务。2009年,柳州市政府为所辖的三江、融水和融安三县的12万座火灾易发、高发的少数民族农村木制结构住房统一投保,一保三年。
到2010年末,广西全区实现全部农房统保的县(市)28个,占全区75个县(市)的37%,农房政策性保险呈现出整体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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