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财政预算安排困难市县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0亿元,目前已预拨5.7亿元。 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参加该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今年调整后,预计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将达到1620元左右,平均调整水平将超过10%。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位。 二是确保困难市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对困难市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养老保险重点补助,加强对省补地区的工作实绩考核。巩固加强扩面征缴成果,夯实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基础,强化业绩考核奖励,加大稽核检查力度,挖掘扩面征缴潜力,实现应缴尽缴。 三是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全面实行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省级统筹调剂保障机制。逐步将全省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统一到20%,深入推进省级统筹工作,省财政对基金预算内的收支缺口,综合考虑省级统筹调剂金运行及结余情况、各地上缴调剂金情况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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