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保办8日发布消息说,从本月起,济南市将首次向参保职工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凡是对用人单位缴费有异议的,可以拒绝在“个人账户对账反馈单”上签字。此举是为了加强职工对个人养老金的监督,同时保护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养老保险金被称为职工的“养命钱”。
按照山东省规定,用工双方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从2006年1月1日起,我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由于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因此有可能发生职工工资扣了养老保险金但单位却没有如数上缴反而挪用的情况。
据济南市社保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个人账户通知单的发放范围,包括截至2007年3月底的缴费人员以及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间中断缴费的人员,济南市总共约有89.4万人。个人账户通知单将首先发放到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然后由职工亲自填写《个人账户对账反馈单》以及《个人账户对账签收单》。凡是职工对用人单位缴费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字,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反映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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