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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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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哪些人可以申请补缴
答:分三种情况1、商业养老保险:若是脱保两年内续保则保险合同效力复效,否则合同失效2、社保的养老保险:若是2004年才开始参保,则从2004年开始计算累计缴纳15年即可,2004年之前不存在补缴之说3、社保的养老保险:若是2004年之前开始参保,只是中间中断了几年或者是几个月未缴纳保费,则可以补缴缺失的保费,但是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请参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章 征缴管理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第十四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by:知道团队【中国人寿综合理财DT】
2养老保险能补交吗养老保险能补交,具体细节到 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3可以一次性补交一年多的社保吗可以的,但是补缴时间不同,所需的材料会有差别。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扩展资料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注意事项1、网上申报只可办理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且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于7月之后发生欠费的月报补缴业务;2、办理时间:全月办理(节假日除外);网上申报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日6:00-17:00,遇节假日提前。3、6月前(含)四险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打印或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表十),加盖单位公章,不加收滞纳金;4、6月前(含)医疗还欠业务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直接到五险财务收款窗口还款即可;5、7月后(含)单位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无需填写表格,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6、还欠业务当天办理必须当天缴费,对于当天未缴费成功的补缴明细及汇总,系统自动在晚24:00时予以删除,再次办理,滞纳金重新计算;7、每月1-15日可使用支票方式缴费(需携带两张转账支票),全月可刷银联卡缴费。8、仅欠缴上月社会保险费:社保缴费的单位请于每月10-20日直接到五险财务收款窗口还款;银行缴费的单位,在银行缴款期结束后,即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参保单位只能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如遇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是节假日,参保单位应提前到开户银行完成缴费。若因变更银行、销户、账户冻结等原因无法在银行端实现缴费,参保单位应及时填写《银行缴费单位临时转社保缴费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待社保经办机构向市中心申请权限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4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哪些人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一、参保补缴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二、缴费办法1缴费年限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2缴费基数和比例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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