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正在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登记,凡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无业居民,按照以下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一、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按年缴费,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180个月)的,可以按照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且不满75周岁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实际年龄超过享受年龄每1年缴费减少1年,但是最少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年满75周岁人员不缴费;
三、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年限,按照办法实施时的缴费基数和本人年龄确定。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呼和浩特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00%确定缴费基数,比例为18%,其中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比例为10%,市、旗县区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4%。9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的参保人员,每月按460元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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