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日前下发了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条例,根据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入住哈市养老机构的老人,可免费参保意外伤害保险,无需承担保费,如在养老机构内发生意外,最高可获赔5万元。
据了解,哈市养老机构内的老人意外伤害事件平均每年发生百起左右,而且原因多种多样。老人很容易出现摔跤、坠床、洗澡意外、健身意外、打架、走失、吸烟引起火灾、吃饭窒息等,还有的老人会因情绪不佳而自杀。无论是否与老人自身原因有关,老人一旦在养老机构内发生意外,大部分都通过私了赔偿来解决。动辄几万元的赔偿金,责任关系也很复杂,这让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家属都感觉不放心,养老机构也觉得责任太大。2014年初,哈市正式推行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120元的保费由政府、养老机构、老人三方均摊,老人每年自付保费40元,最高可获5万元赔偿。如参保后的老人发生意外伤害,将根据伤情,由保险公司进行不同额度的赔偿。根据已经执行的新政,入住养老机构的保费承担调整为由哈市财政、养老机构各承担40元保费、保险公司承担20元保费,入住哈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再承担保费,保险赔偿额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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