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铜川市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元,即:60周岁至6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70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14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60元。
根据中省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及补发等相关工作原则上于春节前完成。本次基础养老金调整将惠及全市6.4万人,预计补发基础养老金672万元。
我市分别于2009年、2010年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1年实现了制度一体化全覆盖。2013年,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员死亡后可领取相当于6个月基础养老金的丧葬补助金。2014年8月,根据中省文件精神,铜川市将缴费档次增设为12个,提高了缴费政府补贴和丧葬费补助标准,缴费最高可补200元,丧葬补助金提高至800元。
截至2014年底,我市已有29.48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6.4万人。自2009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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