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下月起,南京将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待遇。按照新办法,该市11个区30万被征地农民都可以享受城镇医保,退休老人的最低养老待遇也将从现在的48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
目前,被征地人员达到养老年龄时,基本生活保障平均领取水平为480元/月,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平均领取水平为240元/月。新办法实施后,被征地劳动年龄段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达到退休年龄的最低可享受每月近600元的养老待遇。
新办法还从宽制定了劳动年龄段人员社保费补缴政策:允许这部分人员向前补缴不超过15年不早于16周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01年7月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为相同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补缴了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就同时拥有了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自动享受医保。考虑到过去20多年中在征地补偿待遇方面差异较大,政府将拿出50多亿元,以过去安置补偿费越低、政府补贴数额越多的补贴原则补贴被征地人员。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