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如何计算?
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武装部队取得军籍的人员,在他们转业、复员、退伍参加地方工作后,其军龄应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转业军人,是指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革命军队中的职业军人,包括军官和志愿兵。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自参加革命军队之日起至批准退出现役后,办理离队手续时止计算为军龄,其转业到地方参加工作后,在革命军队的军龄连同待分配工作时间,应与到地方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复员军人,是指1927年8月1日至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革命武装力量,持有复员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八路军红军老战士和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
复员、退伍军人自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