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养老制度的改革,首都北京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市的养老保险进行了调整。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符号着本市根基养老保险开始从制度包围向人群包围转移。那么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北京的养老保险新政策。
北京养老险新政策解读
1、首先就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明确了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等内容。为鼓励多缴多得,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从2015年起,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领取待遇年龄统一为60岁。
2、为了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本市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适龄人群今年年底前参保还按原政策,2015年新政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北京养老险补交的新政策介绍
对于缴纳过养老保险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参保人,2015年可按照新的养老保险补交政策补缴养老保险。那么2015年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主要内容。
1.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2.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3.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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