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计发系数的值按规定限定在1%-1.娲之间,具体为多少,由各地根据测算后确定。 测算计发系数一般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估值修正法。即先根据经验取一个计发系数的估计值(如1.),然后对部分不同行业即将退休的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推算,并与老办法计算的结果比较,若新老办法对比,按新办法计算的结果大部分比老办法的高(覆盖面第1年一般不应低于60%),说明计发系数的取值大体可以。若水平比老办法高出过多(增资幅度一般不应超过20%),或比老办法低,则应对估计值进行修正或调整,直至符合“新老待遇水平基本平衡”原则为止。 方法二:抽样统计法。即先对部分不同行业即将退休的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按老办法进行抽样统计,并计算出其平均养老金水平;然后代人按新办法设计的“中人”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最终求出计发系数的值。测算的基本区别仍然要符合前面办法一所述的基本原则。需说明的是,如果计发系数取高限后仍保证不了新老待遇水平的有机衔接,则需用另设一块调节金的方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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