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布了新的养老金缴费政策,对于养老金的缴费做了相应的调整,个人缴费比例为百分之八,由单位进行代扣,以下是主要内容。
上调养老金最新消息
1、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单位和个人一同进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是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百分之二十,个人缴费比例是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百分之八,将由用人单位进行代扣。
2、2016年7月1日按照每月劳动退休金月劳动公式,开始在全国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月劳动退休金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再乘以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和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再乘以缴费年限补贴率相加。
3、缴费年限补贴率是劳动者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标准社会劳动年限的补贴,每超过1年补贴2年。标准社会劳动年限为34.2年。
4、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百分之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能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
5、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是以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作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百分之一。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人社部表示,按照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各地留出了确保当期发放的养老金,将结余基金用于投资运营。根据介绍,参保者的基本养老金与单位及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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